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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09-06-03     来源:SRC-233     【字体:

为适应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我局于今年5月27日发出公告,拟向全市公开招聘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根据报考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其中化学分析、在线监测、电磁辐射监测等3名岗位扩大招聘范围,由面向深圳市社会人员改为面向全国社会人员招聘(即不再要求具有深圳户籍),其他要求条件不变,报名截止时间延至6月9日(周二)。现将上述3名岗位更改后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应的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于1982年,是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公益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其职能是承担深圳市境内的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和其它相关的监测工作,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指导。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3名:

1、化学分析1名:化学类专业毕业,取得硕士学位,35岁以下,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能处理化学分析中常出现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能独立承担大型仪器的操作、分析、维护、管理工作,能初步判断仪器出现故障的原因,熟练操作电脑,熟悉常见电脑故障的处理,具备较强的文献检索能力;符合深圳市职员聘用的基本条件。

2、在线监测1名: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取得硕士学位,35岁以下,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光电基础知识、自动控制基础知识、通讯网络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及操作,对环境监测分析仪器仪表及维修方法有初步的了解;符合深圳市职员聘用的基本条件。

3、电磁辐射监测1名: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毕业,硕士以上学位,35岁以下,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无线电、微波通信专业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电磁辐射监测的能力,熟练掌握各类电磁波监测仪器的原理和使用,熟悉Windows操作系统及Office系列办公软件,具有敬业精神和环境文化素养;符合深圳市职员聘用的基本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09年5月27日至6月9日间的工作日(09
:00—12:00,14:00—18:00)

报名要求:有意报考者可在以上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个人履历、发表的论文、业绩成果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2张2寸近期彩照报名。

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七路8号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 邮编518049

联系人:徐小姐,电话  0755-33338932、33338929,传真:0755-83129399,电子邮件:bgs@szems.gov.cn

四、笔试、实验室操作、面试

笔试、实验室操作(化学分析岗位)、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11—12日举行,地点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楼;笔试和实验室操作合格者,根据报考者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足1:3的按笔试和实验室操作合格者实际人数确定;各项成绩权重:有实验室操作考核的,笔试、实验室操作、面试成绩按4:3:3的权重计算总分,没有实验室操作考核的,笔试、面试成绩按6:4的权重计算总分。其他具体事项报名时一并告知。

五、组织考察

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考察了解。

六、体检

按我市职员聘用要求组织到指定的市级医院体检。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符合我市事业单位职员个别选聘条件的报市人事部门办理职员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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